你委《关于崔各庄乡奶东村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核准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7〕13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崔各庄乡奶东村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建设用地规划意见的函》(规朝文〔2017〕546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朝预〔2017〕5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永辉志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朝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04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56000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绿隔产业用房。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77811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永辉志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得对外销售或转为其他用途。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永辉志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