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审)[2016]588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1月01日 受文单位: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小关北里公交场站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4〕2327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30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原批复执行。
京发改(审)[2016]588号
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小关北里公交场站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4〕2327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30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原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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