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审)[2016]353号
2016年07月28日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大兴新城团桂路(清源路-通黄路)道路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北京兴振顺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勘察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