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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1-18 14:17:13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2018年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人才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第一资源,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对于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会同相关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和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健全医教协同机制,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中西医并重,以需求为导向,以基层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医学人才特别是紧缺人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奋力推动建设健康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遵循规律,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做好医学教育工作,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为贯彻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落实《国办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我市医教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高医学人才供给能力和培养质量,按照属地管理、问题导向、落实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对全市卫生计生行业的人才需求、医学院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单位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现状和需求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并经北京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和核心内容

  《实施方案》确定了2020年和2035年我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医学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较为完备,以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为引领、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为主体、定向医学生培养为补充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全面加强,药学、护理、康复治疗等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满足健康北京建设需要”。

  针对全市卫生计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欠合理、教育质量尚需提高、人才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和协同管理机制有待加强等方面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确定了加强四类医学人才培养,巩固完善连续统一的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强化教育质量管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等十项重点任务。
 

  三、北京市医教协同重点构建的人才体系

  《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构建以“四类人才”为主的医学人才体系。“四类人才”包括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应用型医学人才、中医药人才、以及护理等医学相关专业缺人才。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全市每年新增研究生招生指标向医学专业倾斜,加大医学与交叉学科复合型创新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建立“5+3+X”连续统一的临床医生培养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自主培训人员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培训。采取定向培养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涉农地区培养医学专业紧缺人才。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培养“西学中”领军领衔学者和骨干人才。加大护理本科教育规模,探索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有限处方高级执业护士的协同培养。完善临床药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护理等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卫生管理专门人才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多层次学位制度。
 

  四、通过医教协同完善医学教育体系的途径

  医学教育体系的完善重点在改善教育资源和条件、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以及严格质量控制和评估等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建设好开办医学专业的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逐步建立教学门诊等临床教学单元,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综合病房用于临床教学,2020年底前对承担高等学校临床教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院,全面开展临床教学基地评估工作,建设一批市级临床教学示范基地、临床技能培训考核示范中心和示范教学门诊。完善师资队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医学院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和医学毕业生质量监测数据库。加快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医学教育各类培训全程信息化管理和考核评估。
 

  五、促进北京地区和周边医学教育协调发展的措施

  在北京地区推进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医学教育学分互认,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京津冀地区高等学校在医学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逐步实现区域协同发展。落实医学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任务。
 

  六、在激励政策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的方式

  《实施方案》强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成本控制、重点紧缺专业临床能力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向高危岗位、创新岗位、高劳动强度和农村偏远地区岗位倾斜。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等临床紧缺专业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
 

  七、确保医教协同政策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涉及卫生、教育、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为确保医教协同各项任务落实,将从加强部门协同、加强资金保障、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主要包括:建立北京市医学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使用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医学教育供需匹配机制,优化院校专业布局,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逐步实现招生、培养与就业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根据培养成本等情况,实行医学教育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考核奖惩,将临床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尊医重教的良好环境。
 

  八、深化医教协同发展所需资金的解决方法

  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培养成本等情况,完善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以培养质量、绩效管理为导向的经费拨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央属院校承担本市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委托任务的,市财政按照央地共建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住院医师生均公用定额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生均定额同等标准、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生活补助与同等条件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同等标准;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机制。适时调整医学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完善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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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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