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相关要求,依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对本市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取结果,我委拟派出检查组对以下抽中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市发展改革委核准招标方案的建设项目。
二、检查范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
三、检查内容:根据国家和本市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监督职责分工相关规定,我委主要对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报送、核准事项的执行情况、招标公告和公示的发布等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
四、请你单位按附件2的要求准备好资料,于检查组开始工作当日交予检查组。具体时间由我委稽察办另行通知。
五、检查期间的食宿费由检查组按规定标准结算。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