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地点:朝阳区望京地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1200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7708平方米,腾退城市绿化用地43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71545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95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等。具体建设规模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53852 万元,全部由北京物美天马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