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02-08-01、02-08-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京顺义发改[核]〔2018〕7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7规条供字0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7〕第0098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顺义区高丽营镇02-08-01、02-08-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高丽营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702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255301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养老、医疗、商业、办公等多功能用房。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447000 万元,全部由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按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