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12地0506-036、051商业金融用地与文化娱乐用地项目转让核准的请示》(京大兴发改[核]〔2017〕60号)收悉。根据《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书》(京地[转]批字〔2017〕第0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1〕第0012号)以及北京保利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嘉德新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大兴天宫院商业项目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12地0506-036、051商业金融用地与文化娱乐用地转让给北京嘉德新源置业有限公司,并由北京嘉德新源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大兴新城0505街区内。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3948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筑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985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0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45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文化娱乐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70626万元,全部由北京北京嘉德新源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经营事宜应按招标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应核减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12、13、14号地居住、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1〕735号)文件中相关建筑规模。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