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审)[2016]59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2月08日 受文单位:通州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实施通州区永乐店镇中心区G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永乐店镇中心区西北部,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2303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1937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及商业金融等。
京发改(审)[2016]597号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实施通州区永乐店镇中心区G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永乐店镇中心区西北部,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2303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1937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及商业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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