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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1-30 15:33:40
第一章 准确分析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
 
       准确分析判断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是做好“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基石,是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突出问题导向,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必要条件。

       一、“十二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回顾
       (一)健康绩效和居民满意度有效提升
       “十二五”时期,居民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持续增长,2015年,全市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95岁。户籍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3.29‰逐年下降至2015年的2.42‰。户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4.16‰下降至2015年的3.02‰。2015年户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69/10万,继续维持在较好水平。
       卫生绩效评价结果持续向好。2012年起,对全市和各区卫生绩效开展量化评价,2014年全市总绩效值为83.6,与2012年相比增长了4.8。16区卫生绩效评价结果普遍提升,各区卫生绩效差距缩小。居民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提高。2013年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与2008年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相比,我市群众就诊总体评价明显提高。2013年有76.8%的门诊患者认为“满意”,67%的住院患者总体评价为“满意”。居民健康服务便捷性明显提升,大力推行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双休日门诊、即时结算等一系列创新服务。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和90%的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转诊预约和延长门诊时间。市属医院建立统一规范的门诊服务中心,设立用药咨询中心,建立住院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开发手机移动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各类服务。
       (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增强
       有效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成为全国首个取消大骨节病和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的省级单位;率先将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率先引入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商业保险补偿机制。率先在全国实现了艾滋病血液100%核酸检测,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不断完善,城乡“艾滋病实验室一体化建设”全面实现。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从2010年的828.5/10万下降到2015年的498.95/10万,下降了39.8%。接受治疗的艾滋病人病死率降至0.25%,超过发达国家1%的治疗水平,接受治疗6-12个月的患者中,有96%的患者病毒得到完全抑制,超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90%的最新目标;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降至2.7%,为全国最低水平;12岁学生恒牙龋齿均持续维持在0.50的低度流行水平。本市持续31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20年无白喉病例。流脑、甲肝等发病率也降到了历史最低点。面向城乡常住居民免费提供12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11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别比国家项目内容多2项和6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防控。2014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达到117元,比2010年增长了74.6%;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投入3.39亿元,是2010年的1.7倍。
       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创新电子监管手段,建设20个饮用水水质、80个游泳池水质和192个大型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点,实现实时监测预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2015年,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2011年的61.39%下降到44.56%;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从2011年的14.79%下降到8.35%。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2015年,全市孕产妇系统服务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8%以上,住院分娩率接近100%,户籍剖宫产率明显下降,由2010年的59.19%降至2015年的41.75%,降幅达29.5%。在全国率先实施户籍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政策,并建立每两年一个周期的筛查长效机制,宫颈癌、乳腺癌早诊率分别提高至92%、70%,治疗率接近100%。率先推进爱婴服务管理,实现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全市覆盖,建立16家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推进基于个案信息采集的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和使用。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取得新成绩
       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5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10406家,比“十一五”期末增长9.4%;编制床位118384张,实有床位111555张,分别增长25.2%和20.1%;执业(助理)医师8.5万人,增长28.8%;注册护士9.5万人,增长41.8%。医疗服务供给量快速增加,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1736.7万人次,比“十一五”期末增长48.8%。(不含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底,已形成43个区域医联体,包括43家核心医院和440家合作医疗机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79家,比“十一五”期末增长24.7%;社区全科医生5896人,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3587个,为727万市民提供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诊疗人次4890.2万人次,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0.6%;社区基本药物品种增加到699种。
       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郊区和其他薄弱地区扩散。城市核心区严禁新增带床位的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严禁五环路以内新建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严控政府办综合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康复医院、护理院、疗养院21家,157家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开放床位2452张,开放床位数较“十一五”期末增长41%。全市180家医院开设儿科,较“十一五”期末增长20%。
       非公医疗机构加快发展。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出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医师多点执业等鼓励社会力量的创新措施。作为全国第一例大型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模式合作办医的改革尝试,北京安贞医院于2015年7月和社会资本签订了以特许经营模式合作办医的协议。推进医师多地点执业,截至2015年底,全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数累计达8173人,第一执业地点以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为主,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民营医疗机构4139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387家,增长50.40%;床位数21929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93.86%;执业(助理)医师20381名,比“十一五”期末增长58.61%;诊疗人次2477.7万人次,比“十一五”期末增长70.28%,占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从10.27%增长到11.40%;出院人数30.2万人次,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0.25%,占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的比例从7.51%增加到10.97%(不含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
       (四)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截至2015年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475.7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80.1万人。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超过1040元,参合率达到99.3%。2013年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总额1.64亿元,为1.38万人补偿9181.6万元,大病患者实际补偿比达到55.93%,较实行大病保险制度之前提高7.05个百分点。全面实施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在北医三院等6家医院开展了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创新新农合管理制度,7个区通过“共保联办”等模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开展平谷区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对区医院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农合短期住院患者,实施按DRGs(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管理;对所有乡镇卫生院以及精神病院新农合患者,实施按床日付费;在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门诊按人头限额付费改革。2014年卫生总费用来源结构中,社会卫生支出占比为55.85%,比2013年提高了2.67个百分点,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为19.42%,比2013年下降了0.99个百分点。
       (五)公立医院改革渐次推进
       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深化。成立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探索实践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体制。实施医药分开改革,自2012年5月开始,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积水潭医院、天坛医院、同仁医院分三批进行了市级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试点,2014年和2015年,延庆、密云相继开展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改革后医院运行平稳,医保患者经济负担减轻,医院用药合理性提高,患者流向趋向合理。改革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退休人员费用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改变按人头补助基本经费的财政补助方式,建立与服务量和绩效考核挂钩的新型财政补偿机制。探索法人治理结构,在市属友谊医院、朝阳医院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了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测评,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薪酬激励等挂钩。开发完成北京版DRGs,提炼出医院工作质量与效率指标,对全市二、三级医院住院服务内容、技术难度、服务效率及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和发布。
       (六)计划生育工作与时俱进
       卫生计生新的管理框架已经形成。2014年,原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成立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目前,市区两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自2014年2月21日实施之日起至2015年底,北京市“单独两孩”申请数达61810例,已审批56346例,生育水平未出现较大波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惠及流动人口。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解决流动人口异地服务和管理的实际问题。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家庭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大力抓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及扶助政策落实率达100%,扶助标准得到提高。截至2015年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在全市共帮扶计划生育家庭78441人。
       (七)中医药作用得到彰显
       中医药服务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不含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注册人数为2.2万人,占医师总人数的18.94%;中医类医院实有床位数共计19810张,占医院实有床位数的18.9%;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床位数均排在全国首位。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22家,16个区中有11个区有了区属三级中医医院;大兴、通州、东城、顺义、延庆、朝阳等区试点开展中医医联体建设;6家综合医院成功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了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46家综合医院(其中含部队医院12家)成为“市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4家成为国家级示范单位;2家社会办中医医院跻身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行列;建立起了区中医药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了267个基层中医服务综合诊区,推广了100个基层中医药专病适宜技术,完成了1000名基层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轮训任务,培养了32347名中医家庭保健员;建设了7个山区中医流动医院,覆盖了149个乡镇、727个村。完成58万65岁及以上老人和23万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1.6%和42.5%,超过国家规定30%的目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中医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国家、市、区、医院4级师承制度。中医药科研能力得到加强,开展首个政府中药研发专项——“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中医药‘十病十药’研发项目”,建立22个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立了35家“北京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60个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层团队,东城区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区。对外交流不断扩大,连续三年成功举办京交会中医药板块,成为国家级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市。
       (八)卫生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运行模式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底,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29家(协同医院23家),每年新进入培训的住院医师从2010年的1300人增加到2015年的2000余人;每年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由2010年的不足700人增加到现在的1800余人,“十二五”时期累计培训9360人,财政累计投入4.66亿元以保障此项制度的实施。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继续推广,截至2015年底,全市113426名社区卫生人员和43937名乡村技术人员、5875名全科医师及565名区医院骨干医师接受了培训。通过构建以顶尖专家为中心的领先人才梯队培养模式,加快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与中关村管委会签署了《加快推进转化医学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实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开展544项应用关键技术研究,推广68项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十二五”时期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44项、北京市科学技术奖287项。
       (九)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有序启动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战略部署,构建与天津、河北的合作机制,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北京朝阳医院与河北燕达医院的合作为突破点,探索医疗合作的有效形式,着力帮助河北张家口、曹妃甸等地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共建京津冀“疾病防控一体化”合作平台,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信息、技术、人员、物资等资源共享,提升区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联合培训演练和互相学习交流等制度。制定并执行卫生计生行业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统筹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一批中心城区医院向郊区和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分院,同时压缩原址医疗服务规模。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卫生计生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需要
       卫生计生工作是民生工作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期望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等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新变化,发展方式尚未实现由规模数量向质量效益、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根本转变,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我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不足。一是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网络建设较为薄弱,重医轻防的现象仍然存在。在街道、乡镇层级,卫生计生监督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尚不完善,部分村卫生室缺失。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之间资源共享和协作不足。二是三级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三级医院一号难求,基层卫生机构对人才吸引力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资源闲置等现象仍然突出。三是分级诊疗制度不完善,良好的就医秩序尚未形成,卫生资源利用总体效率不高。
       (三)卫生服务供给压力较大
       卫生服务供给机构与社会需求不匹配,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领域的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外地患者的大量进入,导致本市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2015年,外地患者已经占到我市三级医院(含301医院及火箭军总医院两家部队医院)及远郊区11家区域医疗中心门急诊诊疗总人次的28.8%,其中河北患者占全部外地进京患者的25.6%;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含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出院患者中,外地患者比例为31.6%,其中河北患者占外地进京出院患者的27.3%。
       (四)卫生资源结构性失衡
       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一是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不清。不同层级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不清,履行功能定位的支撑与约束不力,很多常见病、多发病不是在基层卫生机构解决,而是直接涌向大医院,卫生资源利用总体效率不高。二是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不合理。截至2015年底,城市核心区、拓展区分别占我市常住人口的10.1%、49.0%。但全市90家三级医院(不含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分布在核心区的占25.8%,城市拓展区占44.9%,两个区域占全市三级医院资源的70.7%;全市医疗机构有225440名卫生技术人员,核心区占26.7%,城市拓展区占44.0%,两个区域占全市总量的70.7%。空间分布不合理,不利于实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剧了中心城区人口密集、交通拥堵、环境压力大等社会问题。此外,城乡卫生资源在配置水平和能力方面仍存在明显差距。三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仍滞后于卫生事业发展,尚未建立起与临床需求相契合,融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机构和网络,中医药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亟待改善,各具特色的区域中医药发展规划体系尚未形成,中医药服务的重视和利用度亟待提升。
       (五)卫生计生治理能力存在短板
       卫生计生治理能力有待加强。一是法制手段不够健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卫生计生领域的部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实际,存在不完善、不系统、不衔接,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二是经济手段使用欠娴熟。在医药分开、人事薪酬、医疗服务价格、非公医疗机构发展、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合作方式等方面,市场作用发挥不到位,经济手段较为薄弱。三是行政手段效力不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强化。四是道德手段引导约束乏力。亟待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关爱医护人员的风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卫生计生人员激励机制。五是社会共治局面尚未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程度不高,各方尚未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科学研判未来五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计生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体制机制改革为创新卫生计生管理体制提供了持续动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引领。北京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可提供有力支撑。在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四个中心”,迈向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进程中,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是保障城市运行、实现首都功能、创建和谐宜居环境的必要条件,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将健康入万策”的新理念,意味着卫生计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面临着重大战略机遇期,发展的基础更牢固,发展的动力更强劲,发展的要求也更高、更新,要求卫生计生系统紧紧围绕首都功能定位,树立健康管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锐意进取,更好地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前所未有的挑战考验卫生计生工作应对能力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工作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是经济新常态要求卫生计生工作优化发展模式、提升绩效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增速放缓,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预期为6.5%,财政收入增幅下降。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要求卫生计生系统提高资金和资源使用效率,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二是人口结构变化对卫生计生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北京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卫生服务需求总量和结构将发生明显影响,也对医保体系的筹资和可持续性构成挑战。三是疾病谱变化和疾病传播途径发生改变。慢性病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复杂多变的传染病时刻威胁着居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和传统传染病的双重威胁以及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对疾病防控能力和卫生应急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卫生计生工作必须进一步提升能力,改革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
       (三)首都发展的新战略推动卫生计生工作理念革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战略部署,卫生计生系统必须革新工作理念。一是建立与天津、河北协同发展的理念,从三地协作和差别化定位的视角谋划卫生计生工作,坚持协同发展,提升辐射能力,带动周边地区提高服务水平,缩小地区差距。二是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都是崭新的课题,在很多政策领域需要实现改革创新,以极大的勇气和智慧进行破题。三是切实强化卫生计生工作的服务理念。优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全市卫生计生资源配置,确保北京城市副中心卫生计生资源与其功能定位相匹配,有力支撑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
       (四)人口形势变迁驱动计生工作及时调整完善
       “十三五”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处于一段特殊历史时期,卫生计生系统整合后的融合适应期、计划生育政策的延续调整期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波动期相互叠加。一是全市非首都功能疏解等新政策可能带来人口总量变化和人口结构调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将控制在2300万以下,卫生计生服务如何适应人口变化的需求成为一个新课题。二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卫生工作特别是妇幼卫生服务带来严峻挑战。三是失独家庭等问题逐渐显现,要求家庭发展政策予以应对,确实保障居民权益,促进家庭发展和社会和谐。四是计划生育工作须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变的条件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方式、手段都将伴随“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发生根本性变化,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强化服务和引导入手,全面适应新形势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

第二章 科学谋划卫生计生发展战略
 
       认真谋划卫生计生发展战略,指明未来五年发展方向,明确发展任务和目标,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推进“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保证,有助于提升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提高卫生工作成效的可测性和可控性。

       一、明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要求,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战略,坚持首都“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强化对首都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服务,遵循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律,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卫生服务需求,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在全国的带动和示范地位,保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达国家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健康导向。积极适应全面小康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健康服务体系,以人为本,将保障全民健康权益、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提升效率。强化基本卫生计生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计生资源布局和使用效率,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确保居民能够公平、可靠、便利地享有卫生计生服务。
       坚持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坚持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落实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面的主导地位,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进一步破除壁垒,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卫生事业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发展驱动力。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提升卫生计生治理能力,攻坚克难,实现关键领域改革突破,探索发展新路经。坚持开放创新,把创新作为引领首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注重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用创新激发卫生计生发展活力。
       坚持强基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全面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水平作为建设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构建合理就诊格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的重要抓手。
       坚持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不断强化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坚持强治理、重预防、促健康,建立以促进健康和以人为本的高效卫生体系。发展好、传承好、利用好首都丰富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坚持首都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首都功能定位,服务首都战略功能定位,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首都发展提供健康保障。加强卫生计生政策与天津、河北的协同性,充分发挥对周边地区的带动辐射作用。坚持规划对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缩小地区差距。

       二、确定卫生计生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以完善体系、深化改革、提升水平、保障权益、协调发展为着力点,构建比较完善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改善就诊秩序;实现关键领域改革突破,提高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社会办医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升卫生计生绩效水平,确保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在“十二五”基础上继续向好稳定发展,形成比较有效的居民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合理化,保持适度生育水平,计划生育服务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成,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得以实现;提高卫生计生政策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与天津、河北形成比较成熟的协同发展工作机制。
       (二)战略重点
       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健康风险因素管理,引导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供给,明确各层级卫生计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在医药分开、医保支付方式、基层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稳妥、有序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学科建设和卫生计生人才培养,鼓励科技创新和卫生技术转化。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成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与天津、河北相互衔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促进协同发展。统筹考虑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制定卫生领域疏解方案,分批有序启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加大中医药资源配置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北京中的作用。

第三章 全面把握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主要任务
 
       做好“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规划目标,既要把握好全面工作,又要科学谋划重点任务;既要着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又要强调功能完善和能力提升,切实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构建完整有序的诊疗体系
       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通过纵向和横向整合资源,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一是逐步降低大医院普通门诊比例,根据各区居民分布和医疗机构布局,拓宽区域医联体覆盖面,医联体数量发展到50个以上。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以转诊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化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医联体核心医院与合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签订集体多点执业协议,核心医院必须满足下级和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需求,推动预约挂号向全面非急诊预约转诊转变。推进门诊挂号专家团队服务制,促进医院内部分级诊疗。二是在医联体纵向联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院专科优势,形成具有儿科、妇产科、精神科、中医科等专科特色的横向医疗联合体。
       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卫生机构在分级转诊体系中的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卫生投入向基层倾斜力度,结合人口分布变化,调整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层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之服务功能相匹配的药品配备。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夯实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础。加大全科医生和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力度,为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数不低于3人。鼓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多点执业,多点执业医生不少于1万名,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供给。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制度。“十三五”期间,通过订单式定向免费培养不少于300名医学毕业生,多渠道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加强乡村医生岗位管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推动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全覆盖,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以及急救和血液体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开展社会资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试点,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发展基层卫生监督派驻机构,发挥其在加大基层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对投诉举报的查处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完整的卫生应急体系、应急管理机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卫生应急管理的综合能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院前急救体系、科学合理的院前急救网络和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有效衔接机制,建立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联动机制。提升采供血服务保障能力,提高血液安全水平。发挥中医药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落实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服务需求、工作量、公共卫生风险评价等因素,合理规划并统筹安排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着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将公共卫生风险管理下沉到乡镇和街道一级,实现上下联动。
       (三)引导社会力量办医
       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立医院和社会办非营利医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健全多元化的参与主体。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的资源配置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特别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康复护理、产科、儿科、口腔、老年医学等需求潜力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引导社会办医积极参与非首都功能疏解。探索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的合作途径,落实北京市公立医院特许经营管理指南,开展特许经营试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长期合作、利益共享、有益公众、资产明晰、权责对等的合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卫生领域基本建设。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四)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与效率。在明确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打破条块分割的制约,加强资源整合、协作互动和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居民健康服务。卫生资源配置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倾斜,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指标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通过资源布局调整促进各区医疗资源均衡发展。严格控制大医院规模扩张的冲动,严禁新增单体规模超过1500张床位的公立医院,合理控制部分公立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着力遏制医疗卫生资源向中心城区和大医院过度集中的趋势,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和资源薄弱地区扩散,城市核心区实现疏解三级医疗机构床位2000张以上。重点加强产科、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薄弱环节建设。

       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一)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能力
       配合首都功能定位,强化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选择合适地址迁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善其基础设施,提升其保障服务能力。合理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内容。优化传染病监测布局,进一步提升传染病综合防控和监测预警能力。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70/10万及以下。强化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加快我市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选址和建设,提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和防护水平。全面实施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中全程引入商业保险补偿机制工作,观察政策释放效果,适时推动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引入。针对艾滋病感染群体的新特点,探索建立隐蔽高危人群动员检测模式,强化患者发现与管理,通过扩大检测范围,及早发现感染者,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建立和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工作模式,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及治疗管理质量。以慢性病综合防治为重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重点加强对肥胖和青少年近视的防控干预。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网络,加强对慢性病发病趋势及重点人群的信息管理、早期干预和监测评价,全市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糖尿病四类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30%左右,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服务率达到80%。加强环境与人体健康影响因素研究,增加对疾控数据的分析利用。开展社区慢性病管理水平监测,推广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工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会同综治、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工作。加强精神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全民心理健康“四心”(明心、知心、舒心、安心)工程,试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动式社区治疗管理模式,免费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机制,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达10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以上,60%以上的在册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70%。
       (二)增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能力
       积极构建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行政问责为一体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新体系,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违法风险台账和监督销账制度,优化整合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培训基地,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医疗监督诚信惩戒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信息档案,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扩大电子监管应用范围,建立完善的监督信息平台,开始建设生活饮用水水质、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游泳池水卫生等电子监管二期工程,扩大覆盖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和现代化监管水平。
       强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健全市区两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建立专业齐全、技术优良的食品安全人才队伍。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标准实施体系,发现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和标准指导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依法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开展总膳食研究和食物消费量调查,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条件。按照开放、共享、科学、高效、实用的原则,完成我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信息平台建设。
       (三)完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与服务
       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资源,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功能转型,将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辖区妇幼保健管理、妇幼疾病救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支持和科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中心。适当增加妇产、儿童医疗资源,强化产科、儿科队伍建设。新增建设儿童、妇产医院院区。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提供标准化妇幼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服务率达到97%以上,儿童保健系统服务率达到95%以上。加强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开展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保证生育政策调整落实。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依法准入与监督管理。规范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促进自然分娩;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转诊网络。提高婚前保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不断提高增补叶酸等公共卫生项目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孕妇增补叶酸的比例达到80%;推广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一体化服务管理模式;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实现建档孕妇免费筛查全覆盖,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监测、防治网络建设,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
       加强爱婴医院及爱婴社区建设,扩大爱婴服务覆盖面。打造国家及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推广儿童疾病综合服务等适宜技术,健全儿童听力、视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筛查、诊断、
康复及随报网络,1-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到90%。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规范青春期、更年期等保健服务。优化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及流程。探索计划生育技术综合服务模式,加强免费药具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推进安全避孕综合示范项目。加强老年健康管理网络、服务网络、机构网络、人才网络及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为支撑,综合医院为保障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70%以上。加快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0年,实现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达100%。推动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推动建设临终关怀服务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到2020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0.5张康复护理床位,每张康复床位至少配备医师0.15名、康复治疗师0.3名和护士0.3名的建设目标。确定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康复治疗师培养考核机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培训。开展社区居家康复工作,研究探索护士向社会提供服务工作模式。
       开展老年病综合诊疗连续服务试点,探索形成集健康促进、预防保健、慢性病防控、急危重症救治、中期照护、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覆盖老年全生命周期的连续医疗服务模式。加强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和健康状况综合评估,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的健康管理契约服务关系,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加强“医养”结合,研究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
       (四)完善健康促进公共政策
       把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心,构建多方协作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形成政府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健康促进体系。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力争2020年16个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健康中国行活动,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推广先进典型,优化健康管理模式。至2020年,健康社区占社区比例达到30%,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建设,为深化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推动健康教育向社区延伸,通过百姓健康之星评选、科普传播活动等活动,推广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控烟等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每年向社会发布北京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到2020年,力争全市有4到5个区成为全国健康促进区,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2013年的24.7%提高到40%。加大控烟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无烟场所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学校、机关单位的控烟工作。加强控烟教育宣传工作,开展社会监督,落实对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规定。到2020年,全市成人吸烟率由2015年的23.4%下降至20%以下,二手烟暴露率控制在30%以内。开展蚊蝇鼠蟑等季节性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的防治工作,降低病媒生物对百姓生活的侵扰。加大推进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力度,以农村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着力推动筹资制度改革
       保持卫生计生总费用平稳增长,与经济和居民收入增长相同步,优化卫生计生总费用结构,个人负担控制在20%以内。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水平,对卫生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在保证卫生计生全面工作得到财政支撑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投入方向,新增投入向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倾斜,加强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的机构和能力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加大对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培养的投入力度,为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均衡化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提高对学科发展、康复护理体系建设以及健康促进等重点领域的投入水平。以保证政府投入的可持续性为目标,增强卫生筹资管理效率。形成合理的疾病费用分担机制,降低个人支出水平。
       (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职责,切实履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公立医院探索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加强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强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强属地协调、区域联动,完善全行业管理机制。明确医院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办医职责,理清医院管理部门与所办医院间的权责关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在市属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财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实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落实。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分开、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医保支付方式相互衔接综合配套的改革。按照属地原则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适当调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平稳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项费用在患者医疗费用支出所占的比例。逐步建立以公益性和效益型为导向,涵盖公立医院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学科建设、技术创新、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财政补贴奖励机制。引导和规范公立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和健全PPP操作方式,做好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等改革试点,积累经验,稳步推广。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成本。加大财政投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保障,确保财政预算管理模式改革后,基层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水平不下降。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承担政府委托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实行购买服务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比例,构建全科医生职称单独评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研究探索全科医生按签约人数收取服务费、将家庭医生式服务与按人头付费措施结合等政策,形成工作量与薪酬挂钩的激励制度。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运行保障,建立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制度。
       (四)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严控在京新设事业单位、新增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机构编制既要“瘦身”又要“健身”,原则上不再在京新增事业机构和编制,确需增加的,按照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要求,通过部门内部挖潜或跨部门调剂等方式解决。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多点执业医师达到1万人以上,研究探索护士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方式。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灵活用人,动态调整。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职业化管理队伍,切实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对于公共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编制标准,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合理调整编制结构,优化编制配置,保证事业发展需要。推动基层机构用人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关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完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体系,推进医院内部分配改革,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动态调整增长机制。

       四、促进优生优育
       (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和延长生育假政策,确保户籍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9%以上,做好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推动计划生育工作从“少生”逐步向“优生”、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方向转变。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做好生育保障服务
       实现卫生计生政策联动,根据生育政策调整实施后生育意愿变化和新增生育服务需求,扩大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服务供给。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入户前置的规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管理和服务,加大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推进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再生育办理,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宣传科学生育观,引导转变生育行为。加强面向社会和重点人群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正确认识生育的社会价值,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
       (三)完善家庭发展服务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加强多层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以奖扶政策城乡一体化为重点,加大政府对家庭发展奖励扶持投入,着力增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体现人文关怀和社会进步。

       五、提升卫生计生人才和学科发展水平
       (一)健全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人才强卫发展战略,创新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的机制,打造一支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多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加强政策协调,改善卫生计生人才的政策环境。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拓宽人才引进培养渠道,努力建设人才高地,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全面推进社会化培训;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探索以健康需求和专业需求为导向的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实现继续医学教育的全程规范化、系统化、人性化。健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整合教学资源,形成功能齐全的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网络。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以人才培养项目、科研项目、师承教育为抓手,提升卫生技术人员科研和临床能力,促进高层次人才和现有人才队伍的融合,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高素质现代管理,临床医师、护士、药师,基层人才,公共卫生,康复护理,中医药等各类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合理的人才分布格局。加大儿科、产科、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管理等紧缺学科人才培养。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依靠科技兴卫,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北京科研、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多层次公共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把握科技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以生物、信息、材料、工程、纳米等前沿技术发展为先导,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大力推进前沿技术向医学应用的转化,大力发展精准医疗和转化医学,进一步提升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诊疗水平,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搭建医疗机构、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之间的多渠道桥梁,促进产业化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在科技经费管理、提高人员费比例、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权改革、科研活动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研究,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全力打造区域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集群。按照“区有优势、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学科建设发展思路,做好学科发展规划。形成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的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集群。发挥品牌学科、特色学科建设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学科发展实力和建设水平。重点开展个体化诊疗、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结构生物学、认知神经生物学、数字化医疗、分子医学影像、基因治疗、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纳米医学、生物芯片等新型诊疗技术研究,推动医疗技术向个体化、微创化等惠民方向发展。继续深入实施“十大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围绕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新发突发传染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和情感障碍、慢性肾脏病、脊柱和关节病等十大类疾病,开展提升重大疾病综合防控能力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强重大创新成果惠民应用。统筹临床研究资源,促进融合发展,加大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力度,实施学科追踪发展战略,紧密跟踪国内外医学领域最新发展的前沿,在常见、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的临床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诊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成果,显著提升诊疗技术研发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创建区域内疾病诊疗技术推广应用平台,形成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整体带动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重视发展卫生计生软科学和管理政策研究,建设高水平的智库,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公共健康等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和传播,为促进科学管理与决策以及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转化医学中心。整合必要的研究资源,论证成立北京医学科学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发挥首都医学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
       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和周边国家卫生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和沿线国家国民健康水平,分享我市医疗卫生领域成功经验;开展系统设计,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统筹京津冀医疗卫生协作资源,与国际一流专业资源对接,开展务实合作;着眼于国家战略,打造一支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和参与国际卫生事务的高水平公共卫生防控和医疗救治队伍;提高国际和港澳台合作水平,统筹安排重大国际和港澳台合作项目,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全面建立健全外事管理和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在京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医学中心、中医药专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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