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37万人。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900元增加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1410元提高到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北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保证困难群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