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名称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研究
二、研究重点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认真总结“十二五”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科学分析主要指标设置和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运用理论、实证等研究方法,综合研究“十二五”发展经验教训,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提供基础。
三、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北京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8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bjpc.gov.cn)和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网站下载《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5年9月18日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5、组织评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5年9月底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5年9月30日前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10月31日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评审会。
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研究经费
本课题资助经费控制在50万元以内。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祁丽 张德明
联系电话:(010)66415588-1036,0222
文件现场递交和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座1009祁丽收 100031
文件递交邮箱:qili@bj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