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细节和实际需求,全面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减轻社会救助对象负担等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医改五年规划,出台《“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描绘改革路线图,重点在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全面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被确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出台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1+18+N”系列文件,在全市3700多家医疗机构属地全面推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规范调整435项医疗服务价格,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以药补医机制初步破除,医疗机构新的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医药费用总体平稳,医药费用增幅下降,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一些普通病常见病逐步分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让有限的专家名医资源能更好地服务于危重急难患者。
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天坛医院新院区投入运行;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等项目进展顺利。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深化三地疾病控制和健康促进方面的合作。继续推进北京-张家口等6个医疗合作项目。开展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险管理合作,三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互认,三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更方便。为进一步降低耗材虚高价格,三地共同推进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
持续推进分级诊疗,通过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用药报销范围,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实行长处方报销便利等医改政策,吸引患者到基层就医,分级诊疗趋势显现,一些普通病常见病逐步分流到基层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诊疗次数下降12.1%,二级下降3.4%,一级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上升了15.3%,其中,东城、西城、海淀、朝阳等北京核心城区一级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门急诊量上升了20%至25%。累计签约长处方居民超过1万人。
扩大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本市医药药品报销范围,将国家2017年版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及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本市医保药品报销品种由2510种增加到3023余种,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将现有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门诊特殊病病种增加到11种,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
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分别将门诊救助比例从70%上调至80%,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上调至6000元;将住院救助比例从70%上调至80%,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上调至6万元;将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上调至85%,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上调至12万元,减轻社会救助对象个人负担。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出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为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今后,农村居民就医也能持社保卡实时结算,无需个人再先行垫付医药费。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统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在全国率先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减少异地就医人员“跑腿”、“垫资”。本市676家有床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可以实现跨省异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社会办医,明确本市社会办医4个重点支持方向,提出了18条具体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办医规范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社会办医机构数、民营医院数、床位数持续增加。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市新增社会办医机构200家、民营医院14家、社会办医床位4925张,占全市总量的比重分别提高1.6个、3.0个、3.0个百分点。社会办医质量明显提升,涌现出德尔康尼骨科、三博脑科医院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社会办医机构。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从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细节入手,针对患者看病就医过程中的排队、等候、跑路、看专家难等痛点难点问题,着力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对群众预约挂号、知名专家团队服务,优化诊疗程序、改善服务设施、推送诊疗结果信息,加强营养配餐等方面进行了设计和安排,提升群众获得感。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