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大工业项目落地协调推进小组
工 作 简 报
2011年第3期
北京市重大工业项目落地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房山区建立制度和责任制推进项目落地
房山区建立制度和责任制积极推进重大工业项目落地,确保全年任务如期完成,区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实行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双挂帐”制度。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2011年重大项目实行区直主管部门与项目所在乡镇、园区、产业基地、总公司“双挂账”。如:区经信委2011年106.3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由区经信委与窦店高端制造业基地管委会、石化新材料基地管委会、良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重大项目建设地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2、实行区主要领导负责制。房山区政府建立了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由区长亲自挂帅,区发改委、经信委、区建委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不定期听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随时解决。
3、实行重大项目专员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从全区优秀副处级干部中选派专职人员,对入驻大项目实行专员负责制。项目专员代表区政府与项目单位进行对接,实行“融合办公”,并定期上报项目进度。遇到重大事项,可通过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以解决,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该制度优势逐渐显现,极大地促进了重大项目的建设速度。
房山区2011年进入重大工业项目落地协调推进机制加以重点推进的重大工业项目27个,涉及总投资额35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