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国家示范平台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2019年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九份报送我局中小企业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55578453; 电子邮箱:liuxin@bjeit.gov.cn
一、符合条件的国家示范平台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2019年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九份报送我局中小企业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55578453; 电子邮箱:liuxin@bjeit.gov.cn
上一篇:关于北京市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第八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公示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科技部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