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5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的通知
京发改[2017]98号
2017年01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
状况报告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11〕1618号)有关规定,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基础上,我们对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主要产品能耗水平、能源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编制了《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5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