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5867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63477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89045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中铁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