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意由项目建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提前开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急诊急救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依法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三、本文件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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