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前期开发
(一)建设地点:延庆新城07、09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8239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78116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43293平方米,代征绿化175229平方米,需同步腾退用地8576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7117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基础教育、养老、医院、体育馆、供电设施、商业、金融、服务业、其他多功能等。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YQ00-0007-0016、0018、0021、0038、0040地块,安置房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27519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525507万元,全部由北京建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
六、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