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通州发改[核]〔2018〕34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确认通州运河核心区Ⅷ-14-1、Ⅷ-14-2地块规划指标的复函》(规通函〔2018〕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2〕第03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通国用〔2015出〕第0005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
二、经营范围: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
三、建设地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四、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34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48072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商业及配套公建。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212460 万元。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2155.5万元,其中北京美融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971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Perennial Tongzhou Development 1 Pte.Ltd.出资6243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