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7〕90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城镇建筑工程)》(2017规[丰]选字0010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丰预〔2017〕40号) 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中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丰台区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长辛店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851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2510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36418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37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14694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教育等。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92305万元,全部由北京中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
七、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