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站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京发改(审)[2016]67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01月03日 受文单位: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经审议,同意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实施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站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为新建监测井240眼,其中山区监测井30眼,泉水监测设施10处,平原区监测井64眼,点污染源监测井136眼;同步安装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京发改(审)[2016]670号
经审议,同意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实施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站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为新建监测井240眼,其中山区监测井30眼,泉水监测设施10处,平原区监测井64眼,点污染源监测井136眼;同步安装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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