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大楼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首发〔2016〕276号)、《关于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大楼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首发〔2016〕277号)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市规划委石景山分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2015规[石]条字0004号)、市国
土局石景山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石预[2016]0003号)、石景山区环保局《关于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环保批[2016]127号),经研究,同意核准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大楼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用地范围:石景山区晋元庄路9号,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内西南侧,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拆除现状门急诊楼、汽车库、物业宿舍等建筑面积1543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272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科研、教学等功能用房,同步配套建设给水、雨污水、热力、电力等室外管线和室外绿化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3744万元,全部由首钢总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实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大楼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首钢总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严格遵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执行。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