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朝阳区北苑北辰居住区C2区幼儿园项目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7〕5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关于北苑北辰居住区C2区幼儿园项目设计方案的规划意见复函》(2015规[朝]复函字0024号)、市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朝国用〔2014划〕第0025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建设朝阳
区北苑北辰居住区C2区幼儿园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朝阳区北苑北辰居住区C2区幼儿园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5〕174号)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月20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朝阳区北苑北辰居住区C2区幼儿园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5〕174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