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京商务外运字[2012]16号)精神,北京市将加大对列入北京市“双自主”企业信息库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为加强对“双自主”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做好“双自主”企业信息库的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双自主”企业通过“北京市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系统”(http://bj.smeimdf.org,首页—企业注册)进行资质登记注册,同时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到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713房间。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企业注册登记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7、其它相关证书①国内及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②国内及出口市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等)③中华老字号④中国驰名商标⑤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
8、办理人员身份证及项目单位对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其它相关证书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市商务委联系电话:87211882,87211885
联系人:刘均环 张瑞琪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