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房山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基地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京房山发改[核]〔2017〕103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委房山分局《关于对房山青少年生态文明素质实践基地项目规划条件有效期说明的请示的复函》等文件,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房山青少年生态文明素质实践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5〕2443号)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29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15〕2443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