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核[2016]157号
2016年06月22日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6]5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委丰台分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6规[丰]条字0001号)和市国土局丰台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丰预[2016]0016号)等相关文件,经认真研究,同意北京丰泰新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新发地村,东临京开高速公路、南临规划批发市场三街 ,西临中央批发市场用地,北临规划六圈路。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规模3096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52937.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2118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52826平方米,升级改造建筑面积1929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蔬菜交易楼、物联网中心和社会停车场以及四个蔬菜交易大厅物流标准化改造升级等。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931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丰泰新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核准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环评工作,将出具的审批意见补报我委。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北京丰泰新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 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