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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22 10:21:2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创新、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开放融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打造北京标准升级版,以先进标准为引领,以标准化为主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筑牢质量安全基础,倡导绿色消费,提升消费品品质,促进产业优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满足首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消费品目录和标准体系,标准创制与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建立与国际安全标准比对、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机制,倒逼内外销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大力推动绿色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建设,引导消费品产业围绕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丰富,绿色消费环境初步形成。全面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标准化建设,技术标准创制保持国内领先地位,认证结果公信力明显增强,认证采信与国际互认进一步扩大,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为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重点领域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高于95%,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验合格率高于98%,重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2%,农产品“三品一标”覆盖率高于60%,北京市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250件以上、著名商标力争达到1000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

  1.构建北京消费品标准体系。开展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比对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消费品目录,打造北京标准升级版。针对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差异性风险,建立和完善消费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的工作机制,加强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与实施。

  2.创新消费品标准供给机制。贯彻落实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指导意见,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开展与国际标准比对工作,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消费品团体标准和评价标准,扩大标准的有效供给。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完善地方标准年审制度,依法加强安全、健康、环境等公益类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全面完成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发挥强制性标准的规范作用,加强消费品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

  3.完善消费品标准发展环境。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创制,增强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充分发挥首都标准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标准化服务业,为技术创新提供测试检验、标准编制及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提升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质量。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标准创制、标准比对和评价服务,在首都率先形成标准化服务业态。

  (二)提升消费品标准化水平

  1.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标准物质建设与供给,建立重点领域消费品计量检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质量控制水平。加强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对验证,在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中扩大认证采信领域,不断降低制度性成本,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自愿性认证和国际互认,促进贸易便利化。

  2.搭建高水准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首都丰富的检验检测认证资源优势,建立中关村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联盟,加强国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中关村)建设,培育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关村标准”、“中关村检测”等第三方认证服务品牌。加快建设中关村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区,大力推动标准、检测、认证等优质资源整合,建立辐射京津冀、走向国际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机制。

  (三)强化消费品科技创新

  1.提升标准与科技协同创新能力。依托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建设,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向技术标准转化,增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构建多层级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实现市、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平台全覆盖,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

  (四)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1.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市场主体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风险评估技术指标体系。完善消费品伤害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缺陷消费品伤害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消费品伤害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2.改革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消费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据法律、标准、政策平等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原则,建立消费品市场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实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结果互认的市场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检验认证结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和认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追究质量问题连带责任,不断提高消费品认证公信力。

  3.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完善本市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标准,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以整治无照无证餐饮经营活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严厉惩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

  4.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实施消费品工业“同线、同标、同质”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大第三方采信力度,加快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促进“优进优出”。完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专项风险分析和联合研判,完善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推进出口产品评议基地建设,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国内和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协调机制。

  (五)推动消费品绿色发展

  1.营造绿色发展环境。健全绿色市场体系,统一和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绿色消费品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在全社会使用采信。开展反对过度包装和过度消费行动,培育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绿色消费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环保消费品和服务。

  2.鼓励引导绿色消费。落实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把绿色理念融入消费品设计、生产、销售、回收全过程,有效增加绿色消费品和服务供给。优先选取与吃、穿、住、用、行等相关的生活性资料、终端消费品、食品等领域消费品,研究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健全绿色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绿色消费品信息平台,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标志认证,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份额。

  (六)优化市场环境

  1.加强消费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消费品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表彰奖励、采标认证、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消费者投诉举报等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推进消费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的电子化查询,以信息公开推进市场主体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统一规范的监督抽查制度,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区域联动机制。

  2.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实行质量安全首问责任制,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完善责任明确、逐级倒逼的质量安全责任链条。加快消费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从制造到最终消费环节全生命周期可追溯。鼓励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消费品质量承诺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担保责任。

  3.提升消费维权保障。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新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平台整合统一,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完善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赔偿先付、质量担保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加大信息收集分析和缺陷调查力度,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建立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平台,强化召回信息发布。加强与国际接轨的消费习惯研究,倡导30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行业惯例,逐步扩大覆盖领域,优化首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4、优化网购消费环境。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推动电商企业建立消费品质量自律制度,推进电商企业平台主动公示消费品质量信息。加强网络消费品质量监管,强化线上线下消费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

  5.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标准宣贯,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不断增强公众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大力鼓励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消费品质量评测和信息发布,增强消费品质量信息透明度。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七)推动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提升

  1.丰富重点领域消费品品种。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消费品,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

  2.提高重点领域消费品品质。推动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发展,促进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健康化、集成化发展。推动服装服饰产品时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功能化、便利化发展,促进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优质化、国际化发展,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安全化、多样化发展,助推传统文化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保障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化、营养化发展,以先进标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推动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

  3.实施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北京创造”、“北京服务”等北京品牌。完善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制度,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为重点,大力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促进北京制造标准升级、京品国际互认。强化消费品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推动消费品企业开展科技与服务创新,提升品牌附加值。加快传统消费品转型升级,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传统制造技术改造和产品工艺标准化水平提升,鼓励老字号企业产品规模化、国际化,推动老字号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将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之中,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行动计划》中推进落实。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法治建设。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和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法规规章建设,为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提供法制保障。加强消费品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消费品标准、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将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统筹利用既有政策资金渠道,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测和信息发布;支持中关村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园区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认证认可信息的采信力度,完善消费品认证准入制度,支持促进质量提升。鼓励相关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标准化和质量相关专业人才培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北京市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绿色等标志标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引导社会舆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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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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