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6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力度,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和任务,实现了首都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
(一)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
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完成了110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进一步激发。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公布市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总结推广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经验,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核准事项减少65%。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实施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和资本运营。出台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126项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试点项目70%的社会资本来源已经落实,新一批61个试点项目正式发布。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总减税376.6亿元,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亿元、企业债券332.5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达到1572家。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调整了非居民水价、电价、气价、热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实施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建立了票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领域改革创新步伐。深化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新兴服务业议案办理,出台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西城区、朝阳区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取得突破。出台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研究制定深化首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首都经济稳中提质。
坚持主动作为、综合施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增长;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引导非首都核心功能调整疏解,加快调结构。
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呈现出增长稳、就业增、价格低、效益好的良好局面。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3%,处于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城镇登记失业率1.3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9%和10.3%,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7.2%和8.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资源消耗和排放水平进一步降低,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预计分别下降5.5%和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幅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消费拉动作用更加突出。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098.1亿元,增长8.6%,其中网上零售额增长69.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62.3亿元,增长7.5%。重点产业支撑更加稳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2%和7.5%。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7.9%。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惠民文化消费的关联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逐季提高,北京环球主题公园正式获批。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向好,制定实施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成功举办第75届世界种子大会和第11届世界葡萄大会。产业融合化、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信息技术、金融、商业、生活服务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制定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加快落实文化科技融合相关政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服务贸易规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分别增长13.1%、15.4%和77.6%。
创新引领效应不断释放。发布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赋予单位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对科技人才的激励。发布实施“京校十条”、“京科九条”、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等政策,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向全国推广。中关村示范区技术收入增长18.4%,全市年技术交易额达到2531.5亿元,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万件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产业提升规划发布实施,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获批设立。大力推进文化金融创新,设立文创融资担保公司,文化企业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步伐明显加快,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非首都核心功能产业加快疏解。严格控制增量产业,制定实施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按目录要求工商部门不予登记和不予办理增项等变更登记已达3760件,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部门新批的1278个投资项目均符合目录要求。加快推进存量产业调整,发布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实施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关停退出392家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拆除中心城36个商品交易市场,推进53个产业转移疏解项目;实施128项污染防治和节能技改项目,开展34家中心城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
(三)“城市病”治理向纵深推进。
加强人口规模调控。明确人口规模调控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区县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调控人口,全市常住人口增速进一步放缓。依法治理群租房、地下空间违法居住、无证照经营等行为。严控中心城大型公建项目,以功能疏解和产业调整促进人口疏解。
聚焦环境污染治理。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36项配套政策和制度,全面落实84项重点治理措施。全年实现压减燃煤280万吨,五环路内基本取消燃煤锅炉。淘汰老旧机动车47.6万辆,率先实现黄标车基本淘汰。推广应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1.3万辆,在社会公用领域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1400余根。完成平原造林35万亩。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鲁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等项目投入运行,槐房、定福庄等4座再生水厂加快推进。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非居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额达到1.1亿元,运用经济手段从源头促进污染减排。
持续开展交通治堵。轨道交通地铁7号线、6号线二期、15号线一期西段、14号线东段等4条线路建成通车,新增运营里程62公里,总运营里程达到527公里,编制完成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版)。加强路网建设和道路微循环改造,建成通车万寿路南延、京良路等工程,开工建设长安街西延等中心城骨干道路,加快推进北新华街、体育馆西路等微循环道路建设。出台实施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意见,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8%。
城市运行保障能力继续提升。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多水源保障格局基本形成。西北热电中心建成投用,天然气陕京四线全线工程获得国家核准,陕京三线及大唐煤制气一期工程实现通气,能源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完成地下管线消隐改造52.5公里。72条中小河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安全度汛。完善应急储备体系,生活必需品保障进一步加强。
(四)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
实施区县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四类功能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格局更加巩固。核心区环境整治、旧城保护、功能疏解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100条背街小巷整治进展顺利。拓展区创新动能加速积聚,开放发展、集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展新区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建设加快。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怀柔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成并为APEC会议提供高水平服务,密云古北水镇项目投入运营。重点区域建设提升步伐加快。城南行动计划第二阶段任务稳步推进。发布推进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调整和建设发展意见,首钢西十筒仓改造主体工程完工。城乡结合部环境不断改善,50个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建设进展顺利,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6个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试点积极推进。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积极申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完成第二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顺义石家营等48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有序开展,丰台南宫、平谷西柏店等588个村庄启动美丽乡村建设。
(五)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全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5万人,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均提高10%左右。修订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价格调整影响。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608万平方米,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05个,拆除违法建设1531万平方米,环境风貌进一步改善。保障性住房竣工10.7万套,新开工10.1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实施送气下乡、农宅保温改造等能源安居工程,96万户城乡居民用能条件得到改善。学前教育、中小学、市属高校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成效陆续显现,新增城乡一体化学校20所、学前教育学位1.6万个。清华长庚医院、北大国际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天坛医院迁建工程顺利推进。推行分时段就诊,成立30个区域医联体,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南城养老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海淀清河等3家区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投入使用,104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顺利推进,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稳步实施,推动养老助残“券变卡”工作。东城豆瓣社区等一批体育生活化社区和门头沟潭柘寺镇等一批重点镇文体中心陆续建成,基层消防站、人民法庭加快建设。
(六)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认真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协同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立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区域协同发展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合作机制建设,与天津市、河北省分别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和备忘录,明确合作宗旨和合作重点,并逐项分解落实。扎实推进交通、生态环保、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的率先突破。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工作方案,对现实急需、具备条件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先行启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互连互通,组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公司,北京新机场、京张铁路八达岭越岭段、京沈客专实现开工,京昆高速、国道111二期建成通车。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积极推进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张家口坝上地区25万亩退化林分改造试点等重点工程。加快构建“4+N”的产业合作格局,设立北京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提出曹妃甸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张承生态功能区等规划建设,中关村示范区与滨海新区合作取得进展。支持区域性物流设施、批发市场有序转移。全力推进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工作。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和市场一体化建设,全面实施京津冀通关一体化,北京朝阳医院与河北燕达医院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过去的一年,本市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成功入围2022年冬奥会候选城市。过去的一年,本市牢牢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深化对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认识,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积极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和任务,成绩来之不易。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困难和矛盾亟待解决。从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看,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4%,与下降5%左右的计划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看,受选址难、落地难、融资难、市场化环境仍不完善等因素影响,部分垃圾处理、道路交通、燃气管线项目建设慢于预期进度。从发展难题破解看,人口调控、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治理难度大,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有待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能力仍显不足;结构调整任务仍然艰巨,存量产业调整难度较大,新兴产业接续不足,稳增长与调结构压力并存。同时,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民生保障任务仍然繁重。
二、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初步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按照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城市精细化管理,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向着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迈出坚实步伐。在年度计划执行中,要切实把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四个中心”新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新目标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重点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功能更加协调、与民生需求更加适应、与提质增效升级要求更加契合。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初步安排是:
经济发展主要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5%左右。
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更加重视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7%;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各项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
创新发展主要目标。继续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左右,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3件。
绿色发展主要目标。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改善力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和2.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9%,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三、实现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措施
落实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通过创新驱动加快转换发展动力,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谋划好“十三五”时期首都发展,适应新常态、落实新定位、迈向新目标。
(一)着力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
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认真对接和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消除隐形壁垒,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加快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1)严控增量。严格落实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把好审批和登记源头,严格准入。(2)调整存量。加快研究制定调整疏解具体方案,梳理项目清单,按就地淘汰、转移疏解、改造升级等方向对存量功能和产业加快调整。就地关停退出300家污染企业,逐步清退镇村工业大院,加快疏解一般制造业和区域性批发市场,引导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具有一定提升空间的产业进行改造升级。(3)有序对接。强化统筹指导、政策制定、对接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阶段性任务,做好与外埠园区和机构对接协作,推动医疗、教育等领域政策衔接和对接合作。
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1)将交通一体化作为协同发展的先行领域。加快京沈客专、京张铁路、京台高速等一批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跨区域重点城市公交一卡通、货运公共信息平台等交通服务管理一体化。(2)健全京津冀生态合作体制机制。完善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共同建立污染监测预警与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继续实施生态水源保护林等工程,推进京津保中心区过渡带生态建设,共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3)集中构建“4+N”产业合作格局。用好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建设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临空经济合作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大张承生态功能区支持力度,增强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研发转化和制造功能,积极争取科技体制机制、人才吸引等改革创新政策。
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1)发挥好规划协同引领作用,完善跨行政区、跨领域的规划对接机制,落实与天津、河北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备忘录。(2)按照共享共担原则,积极探索共建产业园区的税收、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3)推动构建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推进建立要素资源市场化流转制度和资本跨区域流动的促进机制,推动跨区域企业、技术、人才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加快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1)发挥中关村和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促进创新功能的跨区域配置。(2)推动构建区域创新分工协作体系。在研发、中试、产业化、孵化、市场等功能环节进行差异化细分,加强区域创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3)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加强人才联合培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互认、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开放。(4)搭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平台,促进跨区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着力全面深化改革。
围绕突出问题推进改革,做好改革方案制定,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再精简200项以上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许可类审批事项,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级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实现审批规范化、集中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企业准入提供更多便利。稳步实施财税金融改革。制定发布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做好“营改增”扩围等工作。继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有序推进价格改革。加快修订完善政府定价目录,缩小定价范围,改革完善定价机制规则。适时调整非居民气价、热价,研究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分期分批加快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项目。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出台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规划和配套政策,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深化教育和医疗改革。制定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意见,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坚持学区制、九年一贯制和教育集团等做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医药分开。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康复护理体系。持续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研究出台本市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
(三)着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引领、技术密集、价值高端的经济结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京校十条”和“京科九条”等已出台政策。用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进一步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等资金支持。(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创新资源整合和自主品牌建设。积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推进国家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促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3)提高创新对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争取国家超前部署能源、生命、环境、材料等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高战略前沿领域原始创新能力。在大数据、3D打印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产业智能化发展水平。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应用。(4)强化中关村的创新主战场作用。研究制定中关村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若干改革措施,实施好先行先试政策,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5)提升文化创新贡献。搭建文化创新服务平台,落实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和产业提升规划,推进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版权投资交易等业态发展。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对老旧厂房、文体设施的改造与转型利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战略重组,支持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发展,加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利用天竺文化保税园平台推动文化贸易发展。加强历史风貌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发展壮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培育提升高端产业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1)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制定实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深化石景山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促进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发展,加快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推动第三方支付、网络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发展。全面提升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领域发展,运用互联网思维催生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优化商务环境,鼓励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商务服务业。(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电子商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等国家级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落实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本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培育和拓展市场空间。(3)促进新兴服务业发展。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实施养老、健康等产业促进政策,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门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服务机构和企业。(4)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制定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5)发挥旅游会展对城市提升的综合作用。做好2022年冬奥会申办、2019年世园会筹办、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建设工作。落实本市旅游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有关意见。
增强高端产业功能区承载能力。(1)将“六高四新”打造成为高端产业主阵地,发展生态智能商务楼宇,增强高端产业功能区对优质资源的支撑承载能力。(2)强化重大项目市级统筹,突出主导产业方向,构建差异化、互补性的功能区体系,形成高端产业集群。(3)严格资源、环保、人口等准入标准,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研究存量优化提升机制,进一步提高园区集约发展水平。(4)增强功能区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外部交通联系,完善内部便利化配套设施。
(四)着力拓展释放有效需求。
发挥好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多点支撑促进消费升级。落实国家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积极构建多点支撑消费增长的新格局。(1)促进新兴消费快速发展。鼓励网上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支持发展“网订店取”、“自动取货柜”等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促进传统商业业态转型升级。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和4G应用开发,支持移动互联、数字电视等信息消费发展。(2)扩大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家政服务、旅游休闲等服务消费。落实全面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促进文化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提升消费体验。(3)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支持消费信贷、小额信贷。推进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扩大有效投资支撑作用。(1)集中支持重点投资领域。聚焦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高精尖”产业培育、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大领域,集中推动200项重点工程,加快北京新机场、北京环球主题公园等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调结构、补短板、添后劲、惠民生和提升城市功能的引导作用。(2)提高投资统筹能力。强化政策集成创新,进一步加强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的归口统一安排和管理,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部门协同,周密安排建设时序,加大协调调度和稽察监管力度,提高审批和执行效率。(3)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本市实施细则,在生态环保、交通设施、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等领域再谋划一批社会投资示范项目。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实施项目收益债、资产证券化等新兴融资工具试点。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投融资体制。
优化外贸结构。(1)落实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促进贸易便利化的若干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贸易方式发展。(2)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立健全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融资、通关、结售汇等政策措施。(3)研究制定促进本市境外投资发展的实施方案,为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五)着力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以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新城建设为重点,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增强核心区“四个服务”能力。(1)加快核心区功能疏解。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新建扩建制造业,加快疏解动物园、天意小商品等区域性批发市场,积极推动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在郊区和周边区域布局。(2)提升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品质。编制首都功能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计划(2015-2020年)。进一步加密轨道交通线网,推进北纬路、正义路南延等微循环道路建设,建成西城区自行车出行示范工程。完善双源无轨和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等新能源公交设施。(3)加强核心区环境治理。加快推动旧城保护、棚户区改造、背街小巷治理。全面建成环二环绿道。
提升城乡结合部建设和管理水平。编制实施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1)提高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加快推进6号线西延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完善东坝、垡头等城乡结合部路网,实施定福庄、郭公庄等地区自备井置换工程,延伸供排水管网辐射半径。(2)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品质。继续加快建设一道绿隔地区“郊野公园环”,推进环状休闲绿道前期工作。实施“三山五园”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着力解决好城乡结合部污水、垃圾等环境问题。(3)加强城乡结合部和绿隔地区治理,竣工重点村回迁安置房166万平方米,扩大“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推动“二绿”地区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试点,逐步建立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提升城市副中心和新城承载能力。(1)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设。完成通州核心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建设,继续完善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体系,改善环渤海高端总部基地对外交通条件,实施国家大剧院舞美基地、北京五中通州校区等重点项目。(2)提升新城吸引力。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新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中心城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到新城发展,提高新城综合承载能力,使新城更具吸引力。
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1)深度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粮田、菜田划定工作,促进节水技术示范与推广,加快发展高效节水农业。(2)以“新三起来”带动农村改革深化。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农业合作社、农村金融创新发展。(3)改善乡村环境风貌。继续抓好48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再启动500个左右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规划,支持低收入村发展。做好重点传统村落修缮保护。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农业源污染减排。
加快薄弱地区均衡发展步伐。(1)继续实施第二阶段城南行动计划,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点项目建设。(2)深入落实加快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推进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调整和建设发展意见及年度实施计划,提高基础设施、产业培育、服务配套能力,引领带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3)积极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区绿色发展,推进延庆、密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主体功能区试点建设,支持门头沟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4)做好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通过集约利用集体土地等方式吸引本地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创新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打造一批功能定位清晰、配套设施完善的特色小城镇。
提高城市建设管理质量。(1)提升水资源、能源和生活必需品保障能力。严格水资源管理,完善外调水配置格局,建成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通州支线等工程。提升来水有效利用能力,建成第十水厂,加快推进通州、大兴黄村、房山良乡等新城水厂,尽早实现每个新城建成一座主力水厂的目标。启动电力外送电通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天然气陕京四线,提高电力和燃气运行保障水平。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储备设施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到外埠建立农产品供应基地。(2)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完善防洪排水体系,建成西郊砂石坑雨洪调蓄工程,完成第三、四阶段680公里中小河道疏浚治理,实施中心城25处下凹式立交桥积水治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新建改造中心城区供水管网300公里、排水管网160公里,改造老旧电力管网15公里。(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智能交通、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4)加强城市精细化服务与管理。制定一批城市治理和建设发展方面的地方标准。把环境整治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拆除违法建设1500万平方米。
(六)着力破解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难题。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好人口调控、交通治堵、污染治理等“城市病”治理的攻坚战,切实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强化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严格落实本市人口规模调控任务,依法加强管理,实现常住人口增速明显下降。(1)实施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分解,强化区县、部门责任。加强人口数据信息动态监测,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2)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3)加大专项治理行动力度。持续推进群租房、地下空间治理,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4)由人口布局倒推发展布局。对四类功能区进行分类指导,通过棚户区改造、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提高新城承载能力等方式,引导人口合理布局。
全力治理大气污染。严格执行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坚决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重点任务。(1)加强污染源治理。全年压减燃煤400万吨左右。全面实现核心区无煤化,城六区基本取消燃煤锅炉,农村地区新增减煤换煤120万吨。完成2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50项清洁生产项目。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公交车,新能源汽车配置指标增加到3万辆,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开征施工工地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污费,强化扬尘监管治理。(2)健全应急管控措施,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力度,完善预报预警、科技治污、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加强周边地区联防联控。(3)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完成平原造林11万亩,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太行山绿化三期等工程,新增和恢复湿地1万亩。
加大交通治堵力度。制定实施新一轮综合缓堵措施。(1)提高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水平。全力做好轨道交通建设,开通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加快建设8号线三期、燕房线、S1线等线路,开工新机场线等4条新线。提升地面公交运行效率,施划公交专用道30公里,增开微循环公交。推进地面公交、轨道交通优化衔接。(2)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完善轨道交通车站配套设施,提高换乘效率。推动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站牌建设,加强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加大停车治理力度,规范停车收费,建设12个停车管理示范小区、30条示范街。
提升垃圾污水治理能力。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1)增强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成投运大工村、南宫、高安屯二期垃圾焚烧厂和延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2)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完成高碑店、小红门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成高安屯再生水厂。加快实施截污管网配套工程,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3)加快水系治理。完成新机场天堂河改线主体工程,加快推进清河和凉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保障多层次民生需求。
积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定城乡统一的就业促进政策,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衔接,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的具体办法。
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保基本、补缺口、促均衡原则,重点推进“四个一批”设施建设。(1)向郊区疏解一批。北师大昌平附属学校等一批城乡一体化学校全部开工建设。天坛医院迁建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同仁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区扩建工程、北京电影学院通州校区工程实现开工。(2)在薄弱领域新增一批。实现三年新建、改扩建200所中小学目标,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建成郊区县10个区域医疗中心,推动通州、房山养老院和石景山文化中心、延庆体育中心开工建设。(3)在重点领域提升一批。实施北京回龙观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抗日战争纪念馆台湾展厅、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改扩建等重大项目。(4)在基层强化一批。统筹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布局,继续建设一批体育生活化社区和市民文化休闲中心。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推动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实施一批社会化、市场化项目,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推进北京国际医学中心等社会办医项目落地。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开工建设4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增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给,推广医养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设施举办医疗养老、文化健身服务机构。
实施一批民生实事。通过新建、收购、租赁和货币补贴等方式,筹集各类保障房10.5万套。实施11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政策统筹、市区联动、分类推进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8万户搬迁任务。完成8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继续大力实施送气下乡、煤改电、太阳能采暖等能源安居工程。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2015年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化改革、依法履职、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谋划“十三五”,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