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工作理念,按照“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共担共治”的工作格局,通过做强轨道交通网、做优地面公交网、做精慢行系统网、做密道路设施网、做实智慧交通网等措施,全面提升交通综合治理能力,实现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4%,路网交通指数控制在5.6左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供给,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
1.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实现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7号线东延、八通线南延3条线路开通试运营。持续推进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8号线三期、12号线、14号线剩余段、16号线二期、17号线、19号线一期、房山线北延、昌平线南延一期、燕房线支线、机场线西延、S1线、平谷线、CBD线等线路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现轨道交通13号线拆分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已运营线路上6处未开通车站建设及118处出入口改造。
2.持续开展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6号线延时运营、10号线运力提升、市郊铁路副中心线运营组织优化等专项工作;优化车站人行路线指引系统,规范广告设置,确保导向标识清晰准确;实现轨道交通自助售票机扫码支付;推进既有线路244套老旧安检设备更新,在新开通线路试点安装智能比对、快速识别的新型安检设备。
3.完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结合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第三期建设规划编制,推动轨道交通与市郊铁路、城际铁路和国家高速铁路协同发展;加快城市副中心轨道交通规划前期研究;开展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研究,在新的轨道建设规划中预留复线、重点大站站台接口空间,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的前瞻性。
4.统筹做好地面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打造2条“准时、快捷、方便”的公交示范走廊,优化调整80条公交线路,完成全市公交干线网优化方案;研究制订公交运营调度服务标准和运营服务考核办法;实现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一码通行、电子一卡通免交押金;研究推出多元化票种,为短期来京旅游、参加商务活动的乘客提供便利。
5.研究通燕高速(市界-白庙检查站)进京方向公交专用道施划方案,设置并施划完成通燕高速白庙检查站公交安检专用通道。
6.完成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开工建设城市副中心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及望京西、东夏园、清河等交通枢纽;加快郝家府和东小营公交场站建设;推进16处规划公交场站用地腾退移交。
7.完成850公里自行车道、人行步道综合治理;完成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建设;建设CBD和回龙观地区2个慢行示范街区;完成朝阳门南天桥等20座过街天桥升级改造。
8.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停车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车辆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督促经营企业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继续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落实企业运营考核评价制度。
9.加快京津冀区域路网互联互通。实现新机场高速、新机场北线高速(中段)、延崇高速(北京段)全线贯通;开工建设G109新线高速公路等工程;加快推进京雄高速、承平高速、京哈高速拓宽改造、东六环路(城市副中心段)入地改造等前期工作。
10.加快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实现长安街西延、新八里桥、环球影城东六环立交工程建成通车;持续推进广渠路东延、永引南路、化工路、宋梁路北延、孔兴路、通马路、九棵树西路、九德路、环球影城京哈立交等项目建设;实施北清路、安立路快速化提级改造工程;加快推进观音堂路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各完成3条次干路、支路建设,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各完成4条次干路、支路建设。
11.完善代征代建用地移交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全市代征代建道路用地清理、整治和移交。加强开发企业代征代建道路监管,对市政道路及其公共配套类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验收备案。
12.加快推进交通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研究开发“跨平台、点对点”的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系统,整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网约出租汽车、地面公交、轨道交通等交通行业运营数据,实现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数据的融合共享,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绿色出行信息服务。
13.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及车路协同等先进技术应用标准纳入道路建设设计标准,提高公路建设和运营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延崇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示范工程建设。
14.研究建立交通综合出行指数评价体系,改革创新交通运行评价方法,按季度发布评估报告,为交通综合治理提供效果评价、考核依据。
(二)调控需求,强化交通承载约束能力
15.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修订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交通专项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推进公交场站、停车设施及微循环道路建设,补齐交通基础设施欠账和短板。
16.多措并举,积极解决保障城市运行服务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研究制订鼓励以租赁方式解决职住平衡的相关政策,增加中心城区、高密度就业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17.加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功能,降低市民长距离、跨区域的生活类交通需求。
18.做好2019年小客车指标配置工作,继续研究完善优化指标配置方式。
19.加强外埠客车进京通行管理,升级改造信息服务系统,依法加大对未办理进京证或进京证超过有效期车辆的处罚力度。
20.加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加大对本市和外埠高排放货车管控力度;研究制订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
21.建设全国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选择2个一级物流基地和9个二级铁路货场,重点推进商品车、钢铁、煤炭、生活必需品、矿建材料五类货品“公转铁”运输试点。
(三)强化治理,营造精治、共治、法治良好氛围
22.持续推进CBD、回龙观和天通苑地区等10处一级堵点治理,完成20处二级堵点、292处三级堵点治理。
23.持续开展北京站、北京南站和北京西站周边地区29项综合治理任务,整治静态交通秩序,打击各类非法运营行为,提升公交接续保障能力;借鉴定制公交运营模式,不断提升首都机场巴士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24.研究制订丰台站、星火站、北京北站、清河站等新改扩建火车站及大兴国际机场交通接驳服务保障方案,确保外围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同步投入使用。
25.大力推进超限超载货车治理,落实综合检查站24小时值守制度,实现综合检查站货运车辆受检率达到85%以上,超载货车卸载率达到100%;充分利用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大公路超限非现场处罚力度;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试点工作。
26.开展道路沿线标志标识优化提升工程,优化道路节点标志标识设置,细化预告、告知及确认三级标志指引系统,强化道路指引信息衔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27.制订发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导则》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信号绿波建设指导原则》;推进建设10条信号灯绿波带;持续开展五环路内100处重点路口、立交桥区信号灯配时优化,提升区域交通运行效率。
28.加大道路电子监控执法设施建设力度,升级改造389处重点路口老旧违法监测设施,推进公交专用道车载执法设备随车安装,提升现有非现场执法资源共享水平。
29.强化道路交通信号灯和路灯管理,全面开展既有道路交通信号灯和路灯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审批、建设、管理养护、验收和移交机制。
30.实施道路清扫保洁等占路作业车辆错峰作业,降低交通高峰时段占路作业工作频次。
31.在深入总结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路侧停车管理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其他区的改革,2019年7月实现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路侧停车电子收费,2019年12月实现全市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32.加强停车协管员队伍建设,统一服装、装备和培训,并将其纳入公安交通管理执法体系统一管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实现路侧停车网格化巡查管理。
33.优先保障路缘石以上人行步道公共空间,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严格控制机动车停放,对私设围栏停车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34.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各区路侧停车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建设,提升非现场执法比例,提高停车治理水平。
35.通过推广网络预约售票等方式,引导重点景区游客分时错峰游览,减小客流压力;在核心区景区附近设置旅游客车限时停车专用区位,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
36.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错峰上下学。中心城区每区要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试点范围。
37.加强医院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全面推广预约就诊,科学调控上下午出诊号源,引导患者分时就诊;优化车辆进出线路、挖掘内部停车资源,提升院区停车管理能力。中心城区每区要全面推广医院周边交通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38.开展出租汽车、省际客运、旅游客运行业运营规范管理,打击各类非法运营行为;建设交通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约出租汽车、旅游客运车辆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
39.围绕繁华商业街区、餐饮聚集区、热门景区及重要交通枢纽等区域,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交通秩序动态治理能力。
40.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落实好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的管理措施,加大对无牌照上路、无临时标识上路和闯红灯、闯禁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
41.继续办好“治堵大家谈”“红绿灯”等广播电视节目和“交通北京·微访谈”“交通缓堵,我来说两句”等网络互动品牌栏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动员全社会参与交通综合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督促做好全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全力以赴,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二)深化细化任务
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认真编制并及时发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2019年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书。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握工作主线,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地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重点任务,倒排时间,狠抓落实;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责任追究
将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因工作落实不力、行政效能低下、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