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大力推动实体书店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有力助推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首善标准。按照中宣部等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首都实体书店建设布局,注重特色书店建设,助力全民阅读工作开展。
加强扶持引导。坚持正确导向、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根据实体书店兼具产业经营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双重属性,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主业突出、多业态融合的复合型发展模式。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提升市场活力,以创新增强经营能力,以技术促进智能发展,推动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促进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着力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以大型书店为骨干,打造一区一书城的综合文化体验中心;以特色书店为依托,打造重点街区文化地标和标志性文化品牌;以社区书店为抓手,打造15分钟公共阅读服务体系,最终形成以16家综合书城和200家标志性特色书店为支点,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浓郁、多业融合、遍布京城的实体书店发展新格局,为广大读者提供更加舒适、智能的阅读空间。
二、重点工作
(一)搞好规划布局。
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书店网点,注重特色书店建设。支持在商业中心、旅游景区、交通枢纽、人口密集社区、新建居民区等区域建设特色书店或社区书店。支持对已有大型书城升级改造,重点打造一批标志性书店,鼓励在繁华街道等重点区域的明显位置引入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书店,让实体书店“露出来、亮起来”。加强对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鼓励发行企业参与校园书店建设。鼓励在农村、城乡结合部设立出版物经营网点,支持依托农村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等场所开展农村出版物代销或代购业务。(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文资办、各区)
(二)发展特色书店。
充分发挥在京中央出版单位集中的优势,鼓励各类出版机构开办特色读者互动体验馆。加强对知名实体书店的保护,扩大其影响力。支持中小书店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细分市场,强化特色服务。支持鼓励开办红色书店、国学书店、古旧书店、女性书店、儿童书店、科技书店、学术书店、艺术书店等特色书店。鼓励发展24小时书店,探索错时经营模式。通过组织最美书店评选活动,促进社会效益突出、经营特色鲜明的实体书店发展。(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区)
(三)提供公共服务。
推动实体书店从单一出版物销售功能向兼具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转变。支持国有大型书城在搞好主业的基础上发展新兴业态,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支持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书店扩大覆盖范围,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营造优质阅读空间;支持书店、社区图书馆参与政府或公益机构组织的阅读活动。鼓励实体书店结合全民阅读和“4·23”世界读书日举办相关读书活动;积极参与北京阅读季、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书市、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十月文学月、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等品牌文化活动,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推荐、名人讲座、读书沙龙、读书会、读者见面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由主管部门组织选派适合的领读者、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根据书店意愿协助开展推荐好书、倡导阅读等活动。鼓励实体书店参与文化扶贫、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各区)
(四)倡导建立总编辑制度。在国有书店全面倡导建立总编辑制度,鼓励社会办书店设置总编辑。倡导建立总编辑内容把关工作机制,实行总编辑一票否决,保证导向正确,发挥好实体书店在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推动全民阅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总编辑选书荐书作用,更加精准地推荐优秀出版物,引领读者健康科学阅读。(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推动融合发展。支持实体书店与影视娱乐、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打造多元经营的文化休闲空间。鼓励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印刷等技术手段,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的转变。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实现线上线下经营业务互动协同发展;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子商务平台在区域配送、平台共享、网点共建等方面合作对接;支持网上书店开设实体书店,建立阅读体验互动中心。(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商务委)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体书店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鼓励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提高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建设全市实体书店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实时监控图书配送、销售等经营情况,准确掌握行业服务基础数据。推动本市实体书店管理服务平台及电子地图建设,为实体书店搭建交流平台,为读者提供实体书店的相关信息资讯。鼓励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更好为读者服务。(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支持实体书店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研究解决实体书店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各区要根据自身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合理配置资源,制定本区实体书店发展的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工作督查考评范畴,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通报实体书店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各区)
(二)保障经营空间。市有关部门及各区要认真落实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等相关规定,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充分利用老旧厂房、有条件的腾退空间、闲置和运营困难的公共文化设施等开办实体书店。支持社区图书馆与实体书店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图书馆资源优势,拓展实体书店经营空间。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机构等为特色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引导和推动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各高校要从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鼓励在京出版单位开办“前店后厂”式的读者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文化局、各区)
(三)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和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大型现代化书店建设项目,可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资金给予补贴;对符合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特色书店和社区书店给予房屋租金补贴;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给予奖励;对实体书店在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各区要根据本区实体书店发展需要给予相应财政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区)
(四)完善税收金融政策。全面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实体书店发展特点,实施差别化政策,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专精特书店的融资支持。探索建立实体书店发展基金,对实体书店业态更新、技术改造、房屋修缮及改扩建等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金融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优化行政审批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提供绿色通道,鼓励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等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切实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要求;对实体书店合理开展配套服务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对利用写字楼、腾退用地、老旧厂房等注册实体书店的,按照文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
(六)提供创业和培训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开办实体书店的创业重点群体给予支持。建立实体书店人才培育孵化机制,开办实体书店总编辑培训班,开展领军人才评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工作。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对实体书店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实体书店经营行为,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对违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完善出版物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无序竞争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