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发布,全市困难家庭元旦、春节的“两节”慰问补助标准提高,单人户每户由400元调整为500元,两人及两人以上户由800元调整为1000元,补助将覆盖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近13万人。向低保家庭发放的社会救助款也将在春节前完成发放。
市政府已经完成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00元调整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为2000元。新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并于春节前按新标准完成救助发放。2018年是本市第六次提高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补助标准。从2013年到2018年,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至1000元,年均增幅约12.1%;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提高到1000元,年均增幅约19.6%。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月人均740元调整至2000元,年均增幅约28.4%,全市累计救助低收入家庭3.07万户、8.38万人。2009年,本市建立了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对于家庭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低保边缘家庭,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申请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待遇,扩大了救助范围。
春节前,民政局覆盖的困难家庭都将收到相应的救助和慰问款项。本市社会救助按照差额补贴发放。例如一家三口低保家庭,月人均收入为700元,2018年低保标准调整到1000元之后,差额为300元,则政府为家庭里的每一个成员补贴300元,全家共计900元,民政部门通过“民政一卡通”将900元发放给低保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