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终端产品能效水平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通知》(发改环资[2015]2499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2015年相关能效“领跑者”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市经济信息化委(节能环保处)、市质监局(计量监督处)。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通知》(发改环资[2015]2499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17日